简介: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七部委牵头印发的《关于建构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发展绿色保险,明确还包括创建环境污染强迫责任保险制度,希望和反对保险机构创意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参予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等。大城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回应,把发展绿色保险作为建构绿色金融体系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解释保险在服务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起到更进一步获得接纳。所谓“绿色金融”是诬蔑反对环境提高、应付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约能源、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获取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