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福建阳光集团公告称之为,2019年度第四期超强短期融资券将于2020年1月3日月上市流通。该债券发售规模为3亿元,发售期限为270天,票面利率相同为6.50%。据早前告称,该融资券主要用作偿还债务一宗届满融资券。并允诺不用作对外委托贷款等资金外汇市场业务,不用作土地一级研发,不用作土地招拍挂,不用于土地款,不用作“地王”项目及土地款,不用作三、四线城市房地产项目的研发,亦不用作出售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投资。公告还透露表明,截至公告透露日,福建阳光集团必要债务融资工具余额239.54亿元,其中:公开发行公司债107.34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23亿元,发售中期票据63.00亿元,发售可持续中票20.00亿元,发售超强短期融资券3.00亿元,发售短期融资券9.00亿元,发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4.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