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近日公布《祁连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印发稿)》(以下全称《印发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发表印发。据《印发稿》讲解,祁连山国家公园试点区(以下全称试点区)地处我国甘肃、青海两省交界,坐落于青藏高原东北部,总面积5.02万平方千米,分成甘肃省和青海省2个片区。其中,甘肃省片区3.44万平方千米,占到总面积的68.5%;青海省片区1.58万平方千米,占到总面积的31.5%。祁连山冰川雪山等主要河流源头及汇水区、集中于连片的森林灌丛、典型湿地和草原、薄弱草场、雪豹等动植物濒临绝种物种主要栖息地及关键廊道等区域为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区2.75万平方千米,占到国家公园总面积的55%。其中,甘肃省片区1.81万平方千米,青海省片区0.94万平方千米。核心保护区是祁连山国家公园的主体,实施严苛维护,确保自然生态系统功能。核心保护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控制区。在体制机制上,相结合现有机构统合重新组建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体系,统一行使祁连山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解决问题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多头管理、所有者和监管者职责不明等问题,建构归属于明晰、权责具体、监管有效地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依法实施严苛维护。试点区内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出来,遵循国家所有、政府许可、授权经营的模式,构成专门管理主体独立国家管理,多方协同同步参予的管理机制。祁连山国家公园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归属于中央政府;管理权归属于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经营权归属于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授权的经营者,以经营合约的形式规范经营不道德,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局不专门从事经营活动。